近期,根据国家批复内蒙古为大数据基础设施统筹发展类综合试验区及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财税部门积极参与研究制定促进我区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的财税政策,助力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
税收政策方面,目前我区已初步构建了支持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的优惠政策体系,包括国家普惠政策,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优惠政策及自治区在民族自治地方税权范围内制定的特殊政策三方面。得天独厚的优惠政策,对我区大数据产业招商引资产生有力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内蒙古财税人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用尽洪荒之力认真落实上述优惠政策,倾情服务于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全区人民及社会各界一道,全力打造内蒙古自治区信息时代区域竞争的新优势。为把内蒙古建成中国北方大数据中心、丝绸之路数据港、资源整合先行区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