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推动鲁甸县农村经济发展,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解决农村融资担保难问题,按照“政府引导、基金担保、逾期代偿、风险共担”的原则,通过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2016年,鲁甸县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担保基金。
鲁甸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担保基金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担保基金专户开设在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局,由县财政和贷款户各注50%资金作为担保基金,目前共注入担保基金211.88万元(县财政注入105.94万元,企业注入105.94万元)。按担保基金数额的8倍放大发放贷款,鲁甸县金融机构现已发放贷款1695万元,其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放1100万元,农行鲁甸县支行发放5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