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力推进“直通车”改革。出台《政府采购管理“直通车”改革办法》,对403家采购单位800多名相关人员开展“直通车”上线业务培训,将原10多项审批、审核事项精减至法定的2项,并以全程电子化取代纸质审批,实现还权于采购单位、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年精减各类审批、审核事项4225项,占原总审批、审核事项的92.6%,力度居全国之首。
二、着力推进试点改革。积极发挥温州作为浙江省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试点引领效应。一方面,建立购买目录的动态调整机制、拓宽购买服务的领域和范围,实现“全市区、购买服务制度及配套操作制度全覆盖”。另一方面,积极深化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第五张清单” 改革和省级购买试点改革,选择14个市级单位及县(市、区)的45个公共服务和职能转移项目(涉及资金2.35亿元)开展购买改革试点,为下一阶段深化试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大力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拟定车改相关制度,做好执法用车保留车辆核定;配合市车改办制订全市车改实施方案、做好车改节支率测算、涉改车辆处置、公务出行保障等工作,圆满完成温州市党政机关新一轮公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