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几年政府投资步伐加快,评审任务日益增加,评审任务愈加复杂。为切实提高评审时效,根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怀政办发〔2015〕50号)相关规定,怀化市本级建立了“管、评、审”三分离的工作机制,引进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
一是设立准入门槛。市财政局遵循广收慎用的选用原则,拟定社会中介机构的基本要求,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度、公司设置、人员配备等内容提出评分标准建议;
二是实行公开招标。整个招投标过程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最终确定了20家中介机构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客观、公正;
三是进行分类管理。对入库的中介机构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公司资质进行业务划分,确定服务范围。要求中介机构将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的工作人员报市财政局备案,如遇人员变更,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参与项目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