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九江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继续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力度,坚持以政策评审为先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工程定额等评审依据开展评审工作,把好财政资金使用关,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2016年,九江全市共完成政府投资项目2714个,送审金额135.08亿元,审定金额118.21亿元,审减金额16.87亿元,审减率达12.48%。其中,市本级完成政府投资项目266个,送审金额24.29亿元,审定金额20.74亿元,审减金额3.55亿元,审减率达14.61%(按招标控制价口径)。
为了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市财政局通过严格执行“承诺制”、严格实施“预审制度”和严格落实“备案手续”,不断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承诺制”,明确要求建设单位送审项目资料时附送《承诺函》,遵照《九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坚持先立项、再评审、再招标、再施工原则”,杜绝先期动工和“三边工程”。二是严格执行《九江市财政投资评审项目预审规范》,对送审的项目全面实施预审,对预算编制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退回,将关口提前,提高评审质量,节约评审经费,缩短后续评审时间。三是严格执行“备案手续”。针对建设单位送审项目涉及变更、增项及跟标工程等情况,要求必须填报《工程备案表》,建设单位对项目的变更、增项及跟标说明经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以书面形式报送,既规范了审核流程,又有效遏制了项目随意变更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