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社会保障补助制度。逐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和城镇三无人员福利补助标准,2016年拨付低保五保资金5639万元,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城乡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完善医疗救助体系。设立1000万元大病救助专项资金,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对低保对象、特困群众、因病致贫人群、困难优抚对象等实施医疗救助。
三是完善救急救灾机制。健全灾害管理的应急机制,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民生活救济和会救助资金的预算安排。2016年发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金、孤儿生活保障金119万元。
四是完善就业再就业保障制度。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扶持等再就业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下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2016年拨付资金1015万元保障破产企业职工基本生活,拨付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贴228万元,拨付公益性岗位资金489万元,
五是完善拥军优抚生活保障制度。2016年拨付困难企业军转干部282人生活待遇685万元,109名伤残军人生活费和养老保险229万元,18人对越有功生活待遇179万元,112名特困企业退役志愿兵生活补助141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