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国、地税部门深度融合。通过“互驻、互帮、互通、互促”,国、地税部门在双方服务大厅设置办税窗口,派员互驻,信息共享,优化流程,提质增效,联合办税,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二是进一步落实委托代征。国、地税部门互签代征协议,调试涉税系统。国税局在开具增值税发票环节代征城维税、印花税、资源税、教育附加、水利基金等税费,实现征收同步化。地税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做好二手房和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代征。
三是设立发票代开网点。打破山区乡镇交通不便和税务机构设置限制瓶颈,设立乡镇发票代开网点,将纳税服务厅前移,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代征窗口接受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网点人员接受税务部门业务指导,确保税款和票证安全。
四是齐抓共管促征收。县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交运局、水利局等部门紧密协作,全面采集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建设单位、建筑金额、工程期限等信息 。逐一分解落实项目联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专人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工程进度,了解资金支付及发票开具情况,不定期对重点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和实际完工情况进行纳税评估,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