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财政厅联合省工信委、省教育厅等14家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关于联合公布云南省列入财政部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加快推动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公布全省列入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名单,并对助推示范项目按期落地、规范落地提出工作要求。
2016年7月,云南省财政厅联合10家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财政部第三批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项目申报筛选注重与我国“十三五”期间重大问题、重点项目有机衔接,鼓励行业破冰、区域集群和模式创新,全面提升了第三批示范项目的行业引领、区域带动和创新示范效应,实现了从财政部示范到全国示范的升级。
经财政部评审,云南省香格里拉至丽江国家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保山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大理州大理市洱海环湖截污二期PPP项目等40个项目列入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项目数和投资额均位列全国第二位,总投资额约1702亿元,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分布领域广、支持重点精准、示范作用显著等特点。
此次联合发文结合云南省PPP项目实际操作推进情况,对示范项目落地作出相应要求:一是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履行财政管理职能,认真组织开展项目识别论证、政府采购、预算收支与绩效管理、资产负债管理、信息披露与监督检查等工作,合理选择运作方式,依法择优选择社会资本,规范推进项目实施。二是根据“又快又实”项目管理原则,督促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推动示范项目按期落地,列入财政部第二批示范的项目应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采购,列入财政部第三批示范的项目原则上应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采购。三是PPP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下一步,云南省财政厅将通过督导及对口联系等方式加强对示范项目实施进度的动态跟踪,适时对外公布示范项目相关材料和信息,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示范项目的指导和监督,持续对示范项目实行嵌入式、全流程管理,确保示范项目规范实施,真正成为经得起考验的“样板”和“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