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台实施细则。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实施细则,结合本县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夏津县财政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建立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抽查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将财政收支、国有资产管理、会计管理、政府采购、财政票据管理等5大监督检查事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并编制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查主体、抽查人员、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及频次。
二是建立执法人员和抽查对象名录库。结合年度财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临时抽查和随机抽查工作,建立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对象名录库。对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信息。
三是认真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抽查程序,严格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根据检查事项抽取确定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依法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检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