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基层民主议事。申报项目前必须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组长会议,所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均以农民自愿为前提,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心声,决定财政奖补项目,按规范程序上报实施。
二是项目申报严格管控。经村委会申报、乡镇初审同意后向财政专网进行申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主要围绕着村级美化亮化、村级道路硬化、小型桥涵、村级活动场所、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公共文化设施等6大类开展实施,凡超出财政奖补政策范围,一律不得上报。
三是审批注重负担管理。优先解决基层群众需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合理进行统筹兼顾,切实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绝不超标准、超范围筹集农民资金和劳动力,确保一事一议资金能够发挥实效。
四是项目实施齐抓共管。项目实施过程中村民齐抓共管,共同实施,乡镇加大管理力度,做好项目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公示公告和档案管理工作。县财政定期做好抽查巡查工作,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管理、档案建设进行全程监督管理,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走心不走样,使农民真正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