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扶贫攻坚专项资金,同时,通过增收节支、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力度等方式安排更多的资金用于扶贫攻坚,加强资金调度,开通扶贫攻坚财政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确保扶贫资金及时到位。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医保制度,落实政府全额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稳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三是紧盯政策导向,多方争取资金。预算、农财、社保、经建等有关业务股室认真研究政策、及时跟进落实,抓住国家精准扶贫攻坚战略的有利时机,主动配合乡镇和有关部门申报扶贫脱贫项目,积极争取项目并严格把好审核关,同时,主动对接协调上级财政部门,加大对一般性转移支付及扶贫专项等方面力度,形成帮扶合力。
四是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按照“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帮扶”的要求,在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基础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精确瞄准扶贫对象,实现精准脱贫,确保做到“扶真贫、真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