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政府相关债务内部审计。聘请会计事务所独立开展政府相关债务进行审计,甄别债务类型,划清偿债责任,做好政府债务和企业债务分离,提出有效的防范和化解风险建议,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二是组织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全市2015年中央、省、市等上级拨付的和本级安排的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并视情况延伸检查使用扶贫专项资金的对象及单位。详细查阅每一笔项目资金支付会计凭证及附件等手续资料,实地进村入户走访101户,切实提升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规范性、效益性。
三是开展镇(街)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抽查2013—2015年财政性投资1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收支情况,重点检查资金申请、拨付、使用、结存情况,以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执行、征迁资金发放使用情况。
四是开展涉农专项资金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申报资格条件和资金申报及兑现程序,并延伸到海关、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单位进行实地实物核查。
五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公允,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以及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