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年初同步召开全市财政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和财政业务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局党组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镇(街)财政所长和下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47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专题党课、“廉洁春风——每季一书”、文化沙龙、廉洁好家风等文化活动,设立廉政走廊,更新财政警示教育馆及财政史馆,推进机关廉洁文化建设。多次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财政所所长及总预算会计、国有企业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和交心谈心,开展一般性谈话13次,任前提醒谈话1次,个人谈话函询17次,切实抓早抓小,提升队伍廉洁意识。
三是健全防控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议事决策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68个,制订防控措施78条,建立健全“1+3+15”内控制度体系,加强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修订完善《勤政廉政制度》等机关工作制度14份,新建《关于印发银行账户及财政资金管理内控制度的通知》等内部规范制度17份,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四是查堵管理漏洞。实施“财政精细管理提升年”活动,促进财政财政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查堵财政资金管理漏洞。年度完成投资项目评审482个,核减5.16亿元,核减率7.88%;政府集中采购644批次,节约1.21亿元,节约率8.31%。牵头拟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若干意见》,修订完善公用经费预算标准、报销办法和监督检查,推进“八项规定”落到实处,全市“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压缩13.49%。开展扶贫及涉农专项资金、镇(街道)建设项目资金、会计信息、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1+X”等专项监督检查,查纠涉及民生的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利益,严肃财经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