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年度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江西省研究出台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以下税收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理顺省以下财政体制;出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调整压缩至40项左右;改革和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制定省级和市县预算公开办法,主动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加强债务风险预警和监测;积极探索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试点编制省级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和省级部门滚动预算。
二是积极落实税制改革。全面实施营改增;推开资源税改革,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率降为零;出台房地产去库存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房地产交易成本;颁布《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成为我省第四部财政地方性法规;省级综合治税信息平台成功上线试运行,累计采集数据信息1.2亿条。
三是扎实推进其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总量达到93项;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调整提高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省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规范实施省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积极支持司法责任制改革,对部分试点市县法院、检察院财物实行省级统管;积极推进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确保公务交通补贴按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