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淮北市财政局以“保障履职、配置科学、使用有效、处置规范、监督到位”为目标,四措并举规范管理,推动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资管理迈上新台阶。
开展资产清查。对标“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时间”的工作要求,制定下发全市清查方案,召开业务培训会,编制《淮北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50问》,积极指导和督促各单位清查工作。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专项审计面市直达25%县区达10%以上,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完整。通过清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为1151062.02万元,净资产为896831.66万元,初步摸清了行政事业单位“家底”。
推进产权登记。及时印发文件,对全市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占有产权登记的工作程序、登记口径、时间节点等进行部署,高效利用QQ群和电话回访,积极提供业务咨询。全市完成产权登记事业单位共计394家,登记资产总额为461330.78万元,净资产总额为337559.85万元。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登记资产总额为9945.47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9020.31万元。
严控关口管理。推动出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处置管理、内部程序管理等涵盖资产“入口”、“出口”关口管理的相关制度,引导各行政事业单位有序配置、规范处置国有资产,推动新增资产配置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相结合,依法依规批复88项资产处置,涉及资产原值约1100万元。协助做好市直单位公车改革取消车辆拍卖处置收入上缴工作。全年公开拍卖公车8批362辆,缴库金额约890万元。
推动资产盘活。积极会商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有关单位,推动市政府驻外三个办事处和市工业学校等5家单位相关资产的有效盘活,打通了资金-资产-资本大循环。推动3项国有资产经营权统一集中监管,完成市直21家部门54处资产单位出租出借情况摸底,涉及年收入约700万元,为实现经营权统一集中监管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