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采取预算源头控制、完善支出制度等措施,降低了“三公”经费支出。实现“三公”经费支出1650万元,较去年下降9.8%。
二是全面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对全县8个医疗单位、3个行政事业单位、6个乡镇财政所和10所中小学校的会计信息、财务运行状况以及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的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涉及财政资金74921万元,处罚款3.3万元,追缴国有资产出租出售收入223.81万元。
三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按照“全面实施、规范运作,深化拓展、完善体系”的总体要求,对38个项目进行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产业类、基础设施类、民生类、行政运行类等多个领域,资金总额达到4.67亿元。
四是强化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强化采购预算,切实做到“应编尽编”;严格执行采购目录,切实做到“应采尽采”;严格备案资料审核,坚决做到资料不齐不予采购,加速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进程。全年采购备案项目273个,包括宝石桥水库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服务、开江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服务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21亿元。完善评审操作规程、创新工程预结算审查模式,完成预、结算评审项目共计1265个,审减资金25738万元,审减率达16.35%。
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对全县完工BT项目实行提前回购,积极开展债务置换,争取置换债券资金21.68亿元全部用于开江县2013年6月审计确认和2014年底清理甄别的政府存量债务置换,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缓解了财政支付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