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盐城市财政结合深化财政改革的新要求,积极探索绩效评价工作的有效途径,初步建立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有机结合的绩效评价管理机制。去年,组织23个预算部门和单位,对上年市级预算安排的60个项目资金开展自评价工作,对18个重点项目资金委托第三方开展财政再评价工作,涉及资金预算13.24亿元,占市财政对外公布专项资金项目清单总额的93%,第三方评价面达到部门自评价的30%。
为保证财政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质量,盐城市财政突出绩效评价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重抓了以下几个节点:一是抓选项。2016年市财政以预算重点项目为抓手,与财政业务处室和预算部门共同筛选绩效评价项目,突出社会关注、领导重视等重点领域,确保绩效评价项目计划体现预算管理和预算控制要求;二是抓组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在项目委托方面,强化对被委托方的专业能力考察,确保绩效评价机构有相称的绩效评价业务能力;三抓过程控制。对2016年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主动跟进评价现场,精准把脉项目承担单位或资金使用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绩效管理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分析现状与原因;四抓评审。对第三方机构提交的项目绩效评价方案逐一过堂,组织专家对评价指标体系论证,提高评价指标的客观性、科学性、相关性。强化对第三方评价报告进行综合评审,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有效地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五抓反馈和评价结果应用。及时将评价报告提出的评价意见逐一反馈项目主管部门,重大项目采取当面交流,听取意见。通过评价结果反馈,增强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能力,部分主管部门如民政、发改等部门改进了资金考核和管理方式,完善了资金管理制度。
创新绩效评价新机制,有效保证了绩效评价的整体工作质量,促进财政部门有效履行预算管理职能,树立“谁支出谁负责”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构建了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的倒逼、问责机制,有力提升了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主体责任意识。目前,在评价工作机制中,相关指标设置及指标权重的设置、定性指标的计分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盐城市财政将对指标体系设置的论证和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通过不断论证、修改,充实完善评价指标库,为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