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预算法》、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吉林专员办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要求,以《吉林专员办内控规程》为标准,统一时限、统一尺度、统一质量,防控检查风险,全面深入查实问题。
一、统一时限。预决算公开检查时效性强,检查情况须在规定时间上传至预决算公开填报系统。检查组组长张锋副监察专员明确检查时间节点,要求各检查小组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检查,与被检查单位交换意见,撰写财政检查报告,通过系统复核检查问题并上传等各环节工作,保证检查数据及时、准确上传填报系统。
二、统一尺度。预决算检查问题的认定工作涉及地方政府和部门是否切实贯彻《预算法》、依法履职,本着对地方政府负责的态度,我办检查组多次召开会议,全体检查成员集体研讨、逐条落实检查问题,统一问题表述、统一定性标准,保证检查结果公正、准确和适当。
三、统一质量。检查工作质量为先。我办检查组在把握检查进度的同时,严格对照《内控规程》,注重检查质量,防范检查风险。对各检查组收集证据不够充分、不适当,以及对重大风险点和检查线索未进一步深入调查等情况,限期补充资料、再次核实,不留检查死角,保证检查证据充分、检查问题准确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