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樟树市财政局按照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要求,从完善制度体系、提升监督效能、突出动态跟踪,全面推进和深化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在“政府采购、投资评审、资产管理、内部监督”四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政府采购成效显。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规范采购行为,创新政府采购方式,全面实行电子化采购,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2016年政府采购规模83436.16万元(含政府工程项目金额),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061.43万元(其中:货物类8628.39万元、服务类6168.69万元、工程类45264.35万元),节约资金23374.73万元,资金节支率28.02%。
二是投资评审成效显。严格基建项目资金审核,对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樟树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全程参与工程预算和招标、工程施工过程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2016年编制审核工程项目55个,编制审核决算42467万元,核减金额8599万元,核减率20.25%。审核工程预算时主要对材料价格、单价组成、套用定额子目、费率等方面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后要求预算单位进行调整;审核工程决算时主要是对中介机构审核的决算进行复核,出现争议时与业主、施工单位和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协调。对降低基建成本、堵塞基建工程项目过程中不良行为起到重要作用,为该市的基本建设节约大量资金。
三是资产管理成效显。制定《樟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清收,摸清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夯实了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健全了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22.13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额5.48亿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6.65亿元。
四是内部监督成效显。全面推进“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和“财政资金监管系统”建设,全市158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财务资金在财政大平台中实行集中收付、核算,确保用款计划申请、审核和资金申请、审核、拨付等全部在网上操作,全面实现网上运行、网上管理。同时,通过进一步加大对单位账户的管理,并结合小金库清理工作,撤消了市直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使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单位只有一个财政零余额账户,所有资金全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从源头上杜绝了“小金库”的发生。2016年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24.3亿。积极推进“乡财市(县)代管”大平台软硬件建设,加强乡镇资金监管,对乡镇报账资金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通过大平台办理乡镇(街道)资金直接支付9807笔,资金达23.4亿元。对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规范各类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两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