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坚决遏制截留、挪用、挤占、套取甚至贪污、私分涉农专项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以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运行和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涉农惠农政策惠及千家万户,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该局定期组织相关科室对涉农资金主管部门、涉农资金项目单位的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涉农资金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涉农资金管理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行政、规范行政的观念,自觉为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当好家、把好关。
二是强化项目公示制。属于直接兑现给群众的涉农资金严格按照村组申报,乡镇政府审核后到村组进行张榜公布,群众无意见后报到相关部门拨款,然后进入“一卡通”系统发放,确保农户得到实惠;项目单位的资金立项、施工、验收由项目实施单位到项目受益的村组进行项目公示,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积极开展事前监督,前移监督关口,及时发现和预防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建立健全涉农资金备案机制。将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主管单位备案,进一步促进相关单位对项目资金管理,增强责任感,提高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四是强化监督约束机制。该局严格实行项目报账制度,对项目资金的拨付严把审核关;区审计局对涉农专项资金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审计;区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查处力度,发现截留、挪用或其他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各相关职能部门推行各项制度,增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