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构建科学、规范、完善的权力内控机制,全面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2016年,按照财政部的部署,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全力推进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先后完成了组织机构体系构建、基本制度和专项风险防控办法建立、操作规程制定等工作。截至年底,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均按要求完成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任务,全部进入实施阶段。
在内控制度推进过程中,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完成了内控基本制度,搭建了财政内控体系的总则和纲要,明确了内控基本原则、目标要求、构成要素、体系框架、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勾勒出了财政内部控制机制的基本架构。出台了法律等八个专项风险防控办法。对财政部业务重点领域和主要流程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了可能存在的重大和一般风险,确定了责任人,提出了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强化了内部权力制约。为达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的要求,法律、政策制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公共关系、机关运转、信息系统管理和岗位利益冲突等八个专项风险防控办法,特别明确了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和所属处(科、股)室单位一把手的责任。同时,将业务风险防控与廉政风险防控有机结合,纳入了每个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和防控措施,对主要业务流程细化到每个具体环节,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了分类和定级,并对各级各类人员在各个业务流程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做到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并配以流程图,以保证办法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基本制度和八个专项风险防控办法确定的原则,先后完成了各处(科、股)室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的拟定和备案工作,形成了系统防范各类风险的单位内部第一层防线。
通过各级认真查找、梳理、评估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程序和方法,全面规范财政管理活动,提升财政管理效率效果,推进了全省财政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