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一个中心”。紧紧围绕市五次党代会确定的2021年地方财政收入达到77亿元这个财政“追赶超越”目标,按照财政管理水平陕南第一、稳居全省“第一方阵”的要求,研究制订“财政发展监测考评办法”。
二、提高“两个总量”。围绕2017年地方财政收入达到46.8亿元,同口径增长10%以上和2017年财政支出总量达到295亿元,增幅达到8%以上这“两个目标”,全力做大收支“两个总量”,全面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三、促进“三个转化”。一是努力把财政资源转化成经济发展的动力。认真实施财源建设规划,重点支持“六大战略”、“六大产业”发展,探索和发挥产业基金、PPP、政府债券等方式,放大财政资金效益。二是努力把经济发展成果转化为财政税收的增长。加快推进市县区税收保障平台和经济运行分析体系建设,持续加大收入组织、征管和考核力度,促使财政收入总量和质量的同步提高。三是努力把财力增长转化到支持全面够格小康目标实现上来。按季度考核的预算执行进度力争达到全省前列,努力赢得中省在转移支付上的更多支持,确保“两个80%”的全面落实,确保脱贫攻坚预算按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四、狠抓“四个重点”。一是财政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围绕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市级宏观经济调控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二是财政预算改革更加深入。完善预算编制体系,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政府性债务的综合评估和监管力度,继续扩大绩效评价试点范围。三是财政资金管理更加规范。探索整合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本级预算安排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的有效途径,将结余结转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持的领域。四是财政监督机制更加严格。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重大产业资金的评审和跟踪问效,开展财政政策、民生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努力构建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