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财政支出的增长并没有带来普惠式的“全覆盖”、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对支出缺乏有效监督、财政支出中群众关心的问题公开不够等问题,瑞金市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完善财政分配机制,发挥财政支出对收入的调节作用,更多的惠及中低收入者。建立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明确转移支付的目标模式,推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同时形成包括农业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环境保护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社会保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在内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比如,增加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等专项制度。还有,政府加大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主要解决的是城市低收入者住房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将惠及更多的民众。
改变现行的“以收定支”观念,逐步过渡到“以支定收”,合理控制财政支出规模。这里的“支”是履行职能所必需的经费支出,“收”是财政部门通过预算批复核定的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和“支”相匹配,以满足财政能够充分履行职能为标准。有效控制财政支出规模,防止出现年终突击花钱,不管这个支出是否能产生其应有的效应,只为完成年初下达的计划而必须用掉多余的资金。通过预算引导支出目的和范围,严格限制财政支出的用途。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对政府的财政支出做出明确规定,明确政府支出集中于公共物品的提供,而不是过多进入市场能够有效运作的领域,政府才会节约并规范支出。
建立财政支出效益的预警、监控和评价体系,在各个阶段对支出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支出的公共利益目标得以实现。健全财政监督体系,明确财政监督主体的设置、职责、监督程序、监督方式和法律责任等,以保障财政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彻底改变重收入监督、轻支出监督的倾向,对财政支出做到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监督,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
建立信息公开的畅通渠道,让财政支出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建立建全信息公开制度,逐步统一财政支出公开形式。建立“三公”经费公开的长效机制,制度监督和问责机制,使地方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建全完善地方信息公开制度,并对照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督促下级各部门主动按信息条例的要求,做好信息的公开工作。二是建立信息网络收集平台,随时统计各部门的“三公”支出信息。在网络资源共享的信息社会里,更好运用信息网络,简化繁琐的办事环节,有效地提高财政和各部门的办事效率,以达到信息资源的共享。三是细化预算编制,让预算支出更详细明了。政府细化如“三公”经费之类的编制和统计工作,以便信息的公开提供详细的资料。四是统一各部门会计核算方式以及“三公”经费报表的统计口径,加强对各部门会计人员的培训管理,出台一些规范性文件,减少各部门统计数据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