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的具体措施。通过深化公共服务改革,创新公共服务多元方式,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了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印发了《官渡区2016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为部门填报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支出预算需求、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了参考和依据。2016年以来,积极探索大清河改道工程、海河(广福路下段)、虾坝河姚安河等生态环境治理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加强了与区民政局及各街道的协调配合,保障工作经费,做好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相关工作。同时,继续推进教育、就业、文化体育、公益性岗位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和服务外包工作。
二是按时完成了扩大营改增范围工作任务。及时转发了《昆明市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案》,并结合财政职能职责,按照《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全区“营改增”工作,对涉及官渡区“营改增”的改革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完整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官渡区“营改增”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与区税务部门协调配合,组织了区内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行业企业纳税人的宣传培训,完成了涉及试点范围的纳税人信息移交、确认、登记工作,确保了区内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行业营改增工作正式运行,做到顺利开具发票,企业申报顺畅,税款准确、足额入库。
三是全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开展和推进PPP项目工作,2016年,组织召开3次专题培训会,对全区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与其他职能部门对接,邀请专业咨询团队指导,切实盘清家底,强化项目可研深度,开展项目筹划包装,同时,对官渡区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分类梳理,确定为道路、河道、环湖湿地、环卫一体化项目四大类别,全面探索推进PPP模式。此外,按照职责为官渡14号道路PPP项目出具了财政承受能力报告,做好监督招标等工作,并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开展了该项目的意向社会资本商务谈判等工作。目前,官渡14号道路PPP合同进入签订流程,该项目已通过省财政厅筛选评审,并纳入国家财政部PPP项目库进行管理。
四是继续推进综合治税工作有效开展。与国税、地税部门配合,继续实行区级领导挂钩联系组织收入制度,进一步完善以“客观地定、科学地分、合理地调、准确地考”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税费收入管理体系,层层分解任务指标,细化收入责任。加大对重点税种和房地产、建筑安装等重点行业以及重点企业的税源监管、清欠力度。加强税务稽查和税收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向稽查和税收专项检查,积极推广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加强税收管理的经验,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益。通过加大综合治税工作联动力度,采取政府高位推动、注重税源控管、清理漏征漏管税源、互联互通涉税信息、下达任务指标细化责任、加大税收法规政策宣传等措施,初步实现了部门涉税信息采集、税源监控、组织收入由过去“管理单一”向“全程控管”转变,综合治税队伍由以前税务部门一家唱“独角戏”向各部门参与凑“大合唱”转变,工作方式由过去税务部门“单兵作战”向多个部门“协同作战”转变,建立起适应官渡区地方税收和经济发展的社会综合治税联动工作机制,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
五是深入推进官渡区区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继续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改革,建设市场管理运营规范高效、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带动作用明显的区级国资企业,形成城市开发建设、生产经营、社会公用事业、资产经营等行业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