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财政部门充分发挥在税费改革中总牵头、总协调作用,统筹各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税费改革有序推进,全年减免税费超过80亿元,有效保障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加力,助力我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2016年5月1日起,我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截至2016年11月,我区营改增累计减税达51.8亿元, 98.88%的试点纳税人实现了减负,企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经济发展活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是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资源税改革,除重晶石等原来税负偏低的4个税目税负略有上升外,其余28个税目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总体上减轻纳税人税负2.25亿元,同比下降21.91%。
三是停免征7项政府性基金,取消、减免和降低3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5.12亿元。目前保留的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到30项,其中涉企收费项目为零,进一步精简规范收费项目,促进了企业降本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