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政府采购紧紧围绕“规范管理、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工作目标,积极推进“采管分离”,不断健全“行为规范、运转有序、公正透明、廉洁高效”采购制度体系。近日,通过取消专户管理结算,增设“政府采购资金审核岗”等举措,进一步深化了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改革。
自2017年1月1日起,九江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资金不再实行专户管理结算,市直各单位无需将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汇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现有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实行“只出不进”,专户结余资金用完为止,清帐后取消。同时,该市政府采购办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增设“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审核”岗位。采购单位属于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的,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上提交采购资金支付申请,勾选采购资金选项,经市财政局业务科室、采购办审核后,由国库支付局审核支付采购资金。采购单位属于非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的,经采购办审核付款通知函、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结算单、发票或收据等付款材料后,由采购单位按有关财务制度和业务流程的规定自行支付采购资金。
政府采购资金专户逐步取消,采购资金支付流程进一步简化,极大地提高了采购工作效率,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和政府采购行为,为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