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 通知》(鄂财社发〔2016〕47 号)文件精神,荆门市东宝区财政局牌楼分局采取多项措施,圆满完成2017年度新农合征收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夯实基础。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和进村入户宣传三结合的方式对新农合新政策、住院报销比例、门诊统筹等情况进行宣传,向群众讲解新农合带来的实惠和新农合政策的优越性,提高群众的参合积极性。
二是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在新农合资金收缴工作中,实行镇政府、镇财政分局、镇合管办和村级联动,专人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针对因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征收标准提高群众不理解等因素给征收工作造成的困难,采取专人负责,上门服务,加强沟通,耐心引导群众参合。该镇财政分局从1月1日至2月28日,设立窗口针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进行补收,确保参合率。
三是落实政策,注重督导。2017年新农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统一由2016年度的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全镇对东宝区民政部门核定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对象予以免费参合,对预期在2017年度出生的新生儿实施提前参加新农合等惠民政策。新农合征收过程中,镇政府及时对征收进度跟进督促,每周进行通报。截止2月28日,全镇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共征收新农合基金206万元,农民参合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