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肥东县农村财政管理工作坚持“考查”结合,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全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连续多年获省级绩效评价一等奖,16个单位在服务型财政所(分局)创建中受到省、市通报表彰,17个财政所(分局)档案管理工作达到“省一级”标准。
“考”,即实行日常考核和专项评价相结合的考评工作机制。将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资金监管、惠农资金管理和发放、村级“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型财政所(分局)创建及其他农村财政管理工作全部纳入考评范围,表格化考评内容和指标分值,统一评价标准,及时公开考评结果,打造岗位职责落实新机制。
“查”,即采取多种形式检查工作成效。通过业务互审实现相互督查、共同提高;利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系统、村级“三资”核算软件、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及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平台等网络监管手段,实现督查工作动态化。定期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居,运用查阅资料、集中座谈、个别询问等措施,以工作底稿记录督查内容,反馈督查结果,跟踪整改情况,实现督查工作全面化。
考评、督查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主要指标,与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