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财政部门一直大力推动镇江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截止2016年年底,镇江市49个乡镇已经全部实现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全覆盖,全市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资金项目2867个,资金总额达到89亿元。
建章立制,积极推动监管工作制度化。
成立了以财政局一把手为组长的,相关业务科室和财政所长为成员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同时,建立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财政所长月度工作例会制度,专门研究资金监管中的问题,形成监管合力。此外,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制度》《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抽查巡查制度》等一系列具体细则,确保资金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规范管理,积极推动监管工作程序化。
按照省厅要求,统一编制项目编码,确保纳入管理的项目不重不漏,规范有序,力争资金监管项目全覆盖。此外,制定《镇江市乡镇财政业务流程》汇编,将资金监管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通过编制详细的乡镇资金监管和乡镇财政性资金监管台帐两张流程图,规范岗位职责,实现规范操作,真正做到定岗、定员、定职。
夯实基础,积极推动监管工作专业化。
通过会议、座谈会等形式认真传达、落实部、省有关文件精神,研究筹划和部署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在此基础上,积极举办资金监管专题线上培训,聘请来自基层的业务能手授课,手把手、面对面地进行指导,采取我讲你听、你问我答的方式授课;组织人员现场观摩、交流讨论、观看台帐等方式进行更为直观地学习;将资金监管的学习内容列入到每一期乡镇财政干部业务培训中,确保所有财政所资金监管工作人员至少参加一次监管业务培训,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方式,切实增强资金监管人员的政策执行力和实际操作力。
创新方式,积极推动监管工作高效化。
一方面引入信息化手段。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实现省、市、县、乡财政内网互通,内网办公自动化系统向财政所深度延伸,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信息通达、上下联动提供快捷、高效的手段。另一方面引入中介机构。资金监管涉及面广、资金量大、专业性强、政策性强,乡镇财政所监管力量不足与项目资金监管方面能力偏低的矛盾突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将购买中介服务引入到资金监管过程中,这种模式实现了就近就地监管,极大地提高了资金监管的质量。
分类实施,积极推动监管精准化。
针对不同的资金类别,提出不同的监管要求,建立相应的资金监管台账。个人和家庭补贴类资金做好数据的张榜公示和发放前的实地抽查工作,补贴资金严格通过“一折通”系统发放,并建立资金上报、公示、资金发放的台账。对直接通过财政所账户的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资金严格通过集中支付系统拨付,且按项目建立台账,一个项目一个台账。
严格检查,积极推动监管工作的常态化。
加大监管力度,组成调研督查组,对县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要求,对相关县区的先进做法进行了推广,有效推动资金监管工作的开展落实。同时,完善考评机制,将资金监管工作重点项目纳入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大资金监管工作的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