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是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阳光财政的重要手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预算单位预算信息,明确预算公开的主体、时间、内容等要求,并督促各预算单位按规定内容公开预算信息。
一是进一步规范预算公开工作。及时下发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对预决算信息公开从时间点、公开内容的完整到公开方式进行统一规范:首先,统一预算公开的形式和口径。将各预算单位的预算依法规范向社会公开,对数据内容、依据标准、解释说明等予以规范,并将上年公开内容与今年公开内容做详细对比,便于公众获取信息和进行横纵向比较。第二统一预算公开模式。对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公开的相关内容统一设计固定模板,彻底杜绝不同部门单位之间公开的内容不一、形式各异的现象。
二是畅通预算公开的渠道。要求各预算单位在政府网站信息长期保留,方便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三是建立预算公开的问责机制。建立健全预算信息公开考核通报机制,加大预算公开考核力度,督促预算单位公开预算信息。加强对政府和部门预算公开的跟踪问效,对未按规定对有关预算事项进行公开或者公开不规范的单位进行问责,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