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我市将正式启动离境退税政策,进一步促进和扩大境外旅客在我市的旅游消费。近日,我市制定印发《石家庄市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工作方案》,明确上述时间表。
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对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在退税商店购买符合退税条件物品,满足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在正式对外开放并有退税代理机构的口岸离境时,退还增值税,退税率为11%,退税额全部由中央承担。
《方案》中指出,实施离境退税政策是当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我市旅游事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都具有深远意义。我市历史文化深厚,自然景观荟萃,旅游资源丰富,来石境外旅客人数逐年攀升,推进离境退税政策在我市实施,有利于拉动境外旅客在我市购物消费,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提升我市旅游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塑造我市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
《方案》要求,我市在正定国际机场口岸实行离境退税政策,由国税部门选择一家银行作为退税代理机构,在口岸隔离区设立退税业务办理窗口,退税代理机构向指定国税部门办理退税认定、变更、终止及结算等手续。符合条件的商户可向国税部门申请办理退税商店手续。全市离境退税政策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