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下午,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全省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会议,各市发展改革委分管副主任、管道保护处(科)长,有管道保护工作任务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管道保护科科长,33家管道企业负责人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共240余人参加了会议。营口市发展改革委、中石油廊坊管道公司大连输油气分公司负责同志作了经验介绍,省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作了总结部署讲话,通报了有关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
会议主要任务,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近期对安全生产领域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唐一军省长在6月6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一系列文件要求;二是总结上半年全省管道保护工作,特别是1月25日全省油气输送管道保护会议以来工作情况;三是深刻汲取中石油天然气输气管道贵州晴隆沙子段发生泄露燃爆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事故发生;四是研究分析当前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通报重大问题。会议通报了近期全省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管管道保护部门存在的问题。一是有关市、县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对管道保护工作还不够重视。二是辽发改能源〔2017〕990号文件落实还不到位。三是管道保护执法力度不够,执法不规范。管道企业存在的问题。一是管道巡护不到位。二是管道标识设置、修复或者更新不规范、不及时。三是管道完整性管理平台建设进展缓慢。同时通报了个别地区和企业出现的具体问题。
会议明确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举一反三,对照检查,落实好各项要求,对通报的问题一定要引以为戒,立即整改。二是协同合作,加强管道保护事前监管。三是贯彻落实唐一军省长提出:“隐患就是风险、隐患就是危害、隐患就是事故”要求,立即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切实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整治挺在事故前面。四是多措并举,严厉惩处长期不落实管道保护规定和要求的管道企业。近期,将约谈有关企业及其总部负责同志。五是采取购买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方式,对本地区管道附属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六是提前安排,超前谋划,制定完善汛期管道保护工作方案,严防汛期管道事故发生。七是规范高后果区识别管理。按照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等7部门《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径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533处高后果区加强管理。八是加大对即将运行的阜新大唐煤制气项目天然气管道、已经运行的铁大线鞍大段原油管道、正在建设的抚锦线成品油管道的管道保护监管力度。九是制定管道应急救援基本规范。
会议要求各管道企业要全面落实管道保护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巡护管理,徒步日巡不低于2次,高后果区徒步日巡不低于4次,所有巡线人员必须配备GPS定位系统。要求加强对一线巡护人员的监管,并提高巡线人员工资待遇。二是规范标识管理。要按照《管道地面标识管理手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Y GD 1034—2014),认真做好管道标识的设置、修复、更新工作。高后果区内加密桩间距不大于50米,警示牌间距不大于100米。三是管道标识设置要合理有效,站在管道上方任意点位,都能够一目了然的找到管道走向。四是加快推进管道完整性管理。加快推进完整性管理平台建设;各管道企业于7月底前将高后果区识别报告报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各管道企业于7月底前将风险评价报告和高后果区周期性风险评价报告报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管和发展改革等部门。各管道企业要在管道内检测基础上,做好管道完整性评价,各管道企业将完整性评价报告于11月底前报省、市、县发展改革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