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岳源)前晚10时,武昌一男子发现停在小区的轿车没油无法启动,而第二天一早又要出门办事,情急之下拨打110电话,求助警方帮忙加油。在核实情况后,民警助其开好购买散装油证明并成功购油。
市民罗先生家住中北路上某小区,前晚10时,为了早上能正常出行办事,他下楼检查自己停在楼下的轿车。可奇怪的是,汽车竟无法启动,而油表却显示有油。试了几下仍不成功后,罗先生反应过来:他的油表经常不准,应该是没油了。
第二天一早有要事要开车出门,罗先生有些着急,可时间太晚,找不到人来帮忙。情急之下,他决定拨打110,尝试请民警帮忙加油。
出警的是武昌公安分局水果湖警务站民警,罗先生详述原委后,民警看了看轿车和罗先生身份证件,确认车辆是罗先生所有后,便请罗先生乘坐警车,一起前往不远处的加油站。路上,民警告诉罗先生,根据规定,个人前往加油站购买散装汽油,必须前往派出所开具购油证明,心急火燎的罗先生答应,与加油站沟通后,就去派出所开证明。到了加油站,在民警证明下,加油站答应,派出所证明拿来后,将立即给罗先生加油。
随后,罗先生又随民警来到东亭派出所,说明情况后,很快拿到了购买散装油证明,并在加油站旁边商店,按规定购买了制式铁桶。加油站工作人员看到证明,才给罗先生铁桶内加注价值10元钱的汽油,足够让罗先生将车开至加油站加油。
等回到罗先生所住的小区,已是将近0点,看着罗先生把汽油灌进油箱,民警才安心离去。
警方建议,一般情况下,储油量在三分之一时就可以考虑加油,若油表不准或损坏,应尽早维修,以免影响判断,致汽车没油抛锚。此外,若汽车路边没油抛锚,也可拨打亲朋好友或拖车公司电话,请求帮助将车拖至加油站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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