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美丽生态家园——我国国有林场改革稳步推进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5-11-18 16:15:11
新华网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刘羊旸)曾经为我国生态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国有林场,如今正经历着一场新的变革。围绕“保生态、保民生”这条主线,国有林场改革正在全国范围稳步推进。 “接地气”创新做法保民生 “从最初的没技术、缺资金,想放弃;到现在种植量增十倍,年收入超10万元。”说到“二次创业”,吉林省敦化市新兴林场职工程淑慧马上打开了话匣子。 46岁的程淑慧,与丈夫都是林场的普通职工。她告诉记者,林场职工收入低,每月光靠工资供孩子上学和维持家庭生活还是有些捉襟见肘。为此,夫妻俩决定种植黑木耳。 在最艰难、快支撑不下去时,新兴林场为和他们一样搞创业的林场职工给予了很多支持,聘请了专家做指导,还免费建发酵室,帮他们渡过难关,激发他们的干劲。去年,林场还建立了“绿色黑木耳产业示范园区”。如今,在新兴林场,有60多户职工发展黑木耳种植,年产值达700万元。 “让林场富余职工平稳转型,得到合理安置,是国有林场改革的重要课题。”吉林省林业工作总站副站长才国斌说。今年3月正式公布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明确,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表示,国有林场改革强调不让一个人下岗、不向社会推一个人。目前,全国共有国有林场4855个,职工75万人,其中在职48万人。 在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过程中,各地先行先试,积极创新,因地制宜探索出了一些保民生的好路子、好经验。湖南省嘉禾县南岭国有林场根据林场工作实际,以购买服务形式从富余人员中聘请造林抚育工;江西省会昌县国有林场重组返聘职工,实现转岗而不下岗;一些地方鼓励富余职工自主创业,享受小额贴息贷款、减免有关税费。 “集中精力”培育森林保生态 “改革后,职责清晰明确了。”“我的工作就是一心一意守护好这片山林。”——记者近日随国家林业局组织的百名记者进林场采访团,一路上听到林场职工说得最多的就是这两句话。 曾经为解决生存问题,很多国有林场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经济效益上,无法集中力量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已明确,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发挥国有林区林场在绿化国土中的带动作用。 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总站长杨超说,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是国有林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国有林场的主要职责是保护森林、保护生态。 为弥补历史欠账,更好地培育保护森林资源,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保生态。安徽黄山国有林场通过砍灌、抚育、间伐等措施,全面开展了中幼林抚育。 云南腾冲国有林场从单纯追求规模造林转变为林中空地、林冠下造林和抚育,补植珍贵乡土树种,不断调整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确保成林后树种的多样性。 吉林蛟河林业局专门成立资源监督办,向各林场派驻森林资源监督员,对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进行全面监管。严厉打击林业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清收林地还林活动。 “破难题”激发活力促发展 基础设施落后、资源管理弱化……面对长期制约国有林场生态功能充分发挥、民生有效改善的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正努力破题,大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激发林场发展活力。 目前,广东在全国率先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北京、内蒙古、山西和宁夏4省区市方案已正式上报国家;吉林、福建等12省份方案也取得重要进展。 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先后出台。交通运输部下发促进国有林场道路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支持解决林场道路建设问题。国家林业局会同人社部出台了《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为指导国有林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 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办法》,为全面、客观评价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了依据。《国有林场备案办法》印发,为规范国有林场备案程序,加强国有林场管理提供了保障。 “新形势下,大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对保护发展珍贵的国有森林资源、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有着重要意义。”杨超说。 一场脱胎换骨的改革正逐步展现生机与活力。浙江开化、山东泰安、江西信丰等国有林场通过改革,进一步理顺了林场管理体制,创新了经营机制,优化了职工队伍,明确了发展方向,职工工资福利得到保障,为林场实现真正转型提供了坚强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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