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保险代签名 泰康人寿支公司被罚2万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2015-11-25 14:55:09
经江西保监局核查,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吉安中支”)去年3月销售的保险合同中存在代签名、虚假回访等违规行为。对此,江西保监局责令泰康人寿吉安中支改正,警告并罚款2万元。 江西保监局表示,2014年3月,泰康人寿吉安中支销售的保险合同中存在代签名、虚假回访等行为。这一行为违反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十二)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四条、《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江西保监局决定对泰康人寿吉安中支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