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委回应“天使投资补偿”:近期会有解释
来源:网易网站
发布时间:2016-01-26 12:30:38
(原标题:上海科委回应“天使投资补偿”:近期会有解释) 网易财经1月26日讯 “上海规定天使投资发生投资损失可获政府补偿”的消息一经传开,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热议。一些知名网友通过各种渠道对这项政策表示了质疑,认为不应该让纳税人为正常的投资行为买单,并且存在着套取补偿资金的漏洞。上海科委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网易财经表示:“已经关注到了相关方面的反应,近期会组织新闻发布会,针对政策内容向外界解释说明。” 根据《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能够受益的范围主体为2015年1月1日后投资于本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且职工人数不超过200人,且资产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每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300万,单个投资机构每年度获得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一些资深投资人在社交媒体上发声,认为对创业进行扶持可以理解,但拿纳税人的钱进行补偿,决策部门是不是有些越界了。更有相关人士表示,这项政策或存在着套取补偿资金的漏洞,“先成立风投公司A,再找人成立个两创业公司B、C,A给B投资1000万,除正常开支100万之外,B用剩下的900万买下C,实际钱回到自己手里,三个月后B经营不善倒闭,再找政府补贴60%,600万到手,净利润50%。” 上海科委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此表示,那是没有认真研究办法的规定,近期也会针对相关办法作统一的回应。《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上海市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补偿资金的管理和实施,对于投资机构弄虚作假,或与被投资企业合伙骗取补偿资金的,查实之后,会根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理。此外,亏损是需要提供审计报告作为依据,到底补多少,还要进一步的评审。 事实上,上海市的政策并不是独门一家,早在2013年6月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的官方网站上就有发布过类似的政策,成立了所谓的“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弥补天使投资资金的补偿,向已投资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天使投资机构提供一定数额的风险准备金,支持天使投资机构向科技型小微企业投资。 对比上海市的补偿办法,江苏省为预先“补偿”。当然,天使投资机构在实际完成投资三年内未形成投资损失的,全额返还省天使引导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若发生损失,按照首轮投资实际发生损失额的50%从给予的风险准备金中补偿,其中30%由省天使引导资金承担,20%由地方配套资金承担,补偿损失后剩余资金全部返还。 此外,据相关资料显示,欧美国家的政府对一些天使投资机构同样会给予一些政策上的优惠,类似的政策并不是首次出现。(吴治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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