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超微博截图
邓超认为,发布造谣诽谤言论、恶意中伤的行为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公众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因此提出上诉,将三名微博博主夏学敏(@圈内老鬼)、雷善慧(@娱乐圈揭秘)、郑永煌(@圈贰爷)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在首页置顶公开赔礼道歉且持续不少于90天,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
2016年3月30日的一审判决结果得以尘埃落定,由于邓超未提交可以佐证其经济损失的证据,故法院未予支持该主张,精神抚慰金则根据被告主观过错程度和侵权后果严重程度予以酌定。三位当事人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应诉,放弃当庭答辩和质证权利,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