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有度
在超市普通食品中,最常见的当属过期和篡改生产日期两类。张洪伟告诉记者,仅在北京,像他们这种散户打假者不下千人,整天在各大超市“巡逻”。
除了过期,食品另一个突出问题是篡改生产日期。记者从业内了解到,篡改生产日期的行为,大部分并非超市所为,而是经销商。对此,马壮也给出小建议,“要是生产日期必须是钢印,那篡改日期就会少很多。现在大部分都是喷码,也给篡改留下了空子。”
在和超市长期“谈判”中,马壮也给自己定了一些不成文的规矩。过期和标识有问题的,赔偿可以适当打折,但篡改日期和非法添加的坚决不轻饶,“我是打假者,但也是消费者,你非法添加不就相当于投毒祸害人吗。”
2014年12月中旬,黑龙江省明水县货车司机李海峰食用今麦郎“诱惑酸辣牛肉面”后出现腹痛腹泻症状,他发现所购买的方便面已过期将近一年, 随后他向今麦郎“惩罚性”索赔450万元。2015年11月4日,李海峰被控敲诈勒索罪,隆尧县法院于当年12月18日做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 海峰有期徒刑8年6个月。
据不完全统计,从1995年“3·15”至今的20年间,全国各地已有16例、19人因购假索赔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马壮告诉记 者,虽然扫货很辛苦,挣的也是辛苦钱,他也不会逾越法律去索赔,“该是500元就500元,该是1000元就1000元,按法律来,这是自保,也是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