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中国人被罚3亿元人民币
在判决结果中,法庭同时下令没收被告人的非法象牙赃物,以及他们名下的两辆车。法官Mkeha还控诉两名偷猎者试图向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警察和官员行贿,金额为坦桑尼亚先令3020万元(折合人民币约9万元)。仅凭这一项罪名,两人就将面临5年监禁,并缴纳坦桑尼亚先令100万(约人民币3000元)。在此之外,两人非法持有枪弹的指控并没有得到证实。
二人的辩护律师——Edward Chuwa和Nehemia Nkoko,表示将就宣判结果进行上诉。他们列出一系列审判过程中的“缺陷”。包括:用来判定行贿的钱款并没有用作呈堂证供,以及在罪证数目上存在的分歧——在起诉书上的象牙数目是706根,但是在审判过程中提及的数量却是728根。
对此,法官Mkeha表示偷猎赃物以及法庭从9名目击者口中获得的证词已经能够充分说明问题。
“考虑到法庭上引述的证词和这个国家因为失去226头大象蒙受的巨大损失,这两名被告很显然是本国境内现存大象种群的巨大威胁。”法官说道,并且补充,从9名目击者供词中的证据完全能够消除所有合理质疑。
然而,两名偷猎者在整个审判过程中都始终宣称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