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70多岁的奶奶出庭
3月23日下午2点,该案在台湖法庭开庭审理,小万70多岁的奶奶出庭,坐在原告席上。
小万家属认为,事发时,小东是音乐学院在籍学生。学校对其学生监管及教育极为不利,在深更半夜时段内,对其监管的学生失控,任由其离开学校招惹是非,学校有着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因此,将学校诉至法院,要求学校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2万元。
小万奶奶称,小万遇害时仅22岁,大学刚毕业。在小万3岁时,其母亲因故去世。因小万父亲身体不好,小万由她抚养,住音乐学院附近。
庭审中,小万奶奶情绪激动,因多次话语重复且不能条理清楚地发表辩护意见,法官暂时休庭5分钟,给老人讲解庭审流程。庭审进行到后半部分,小万奶奶要求改变赔偿金额,由原来的2万元追加至30万元的赔偿金。
校方称凶手案发前退学
音乐学院代理人称,案发前,小东未缴纳学费,也未按时返校,老师向小东家长告知此事,已尽到告知义务。
按学校规定,学生未按时缴费,学校按自动退学处理,因此小东已不是该校学生。此外,案发地在校外,不属于学校管理范围,学校不存在管理责任,“而小万作为成年人,是完全刑事责任人,他深夜外出与人喝酒,本身存在过错,因此不同意赔偿。”
庭审最后,法官建议双方在休庭后给出各自的调解方案,再进行调解。法官提示,此案系在年轻人酒后发生,事件的起因并没有特别严重的冲突或导火索,遇事应尽可能地协商,做到换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