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北京一女子因以便宜价格把房卖出去后又反悔了,于是将买家告上法庭,话说这样也可以反悔吗?
王女士的丈夫与被告王先生是亲兄弟,兄弟二人感情很好。由于王女士夫妇常年居住在美国,遂打算将其名下位于丰台区一套面积为66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王先生提出购买。
王女士后至一审法院称,2012年12月,王先生提出以150万元的价格购买。2013年7月23日,她和丈夫回国后便与对方签订购房合同并于当日办理了过户手续。等回美国后与同学聊天时才知道,该房屋的市场成交价格不低于250万元。
“我们在美国生活了十年多,缺乏对北京房地产交易价格判断的经验。被告利用我们这点以及对亲属关系的信任,让我们对其提出的房屋价格信以为真,产生重大误解,造成双方签订的合同显失公平。”为此,王女士起诉要求撤销合同。截至目前,王先生仍有40万元房款未支付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