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支招
●买家要求“强制过户”风险大
目前,深圳很多遭遇违约的当事人,找律师甚至上诉到法院的要求,都是趋向于“不要违约金,要直接履行合同”,也就是要求法院判房产强制过户。不过,与会律师普遍认为,想要强制过户并不容易,法律风险很大。
朱斌律师作了一个统计:从2013年6月到2015年5月可查到的法院判决文书中,有38份房地产纠纷官司是原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而其中能得到法院支持的只有54%,败诉率接近一半。
周争锋律师也不看好当事人“强制过户”的要求,他认为最好是买卖双方坐下协商,定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加价或违约金。要求“强制过户”有很大风险, 一个官司至少要打一年半载甚至两年,而房价则是“日新月异”,“当买家把时间、金钱和购房资格耗在一个官司里,就很有可能挤不上买房这一趟车。”
●警惕利用“优先购买权”毁约
深圳律协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周科律师也认为,当事人想要强制过户房产不容易,同时卖方还可用“优先购买权”毁约。
比如在房子未过户前,租客有优先购买权。哪怕当事人把官司打赢了,最后租客却凭优先购买权来排除法院执行。另外还有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房产被查封问题、一房两卖问题等,都可能成为房产强制过户的阻力。
周争锋律师也指出,买家到法院打官司要求“强制过户”也面临很大的经济压力。“一套房子几百万,要求强制过户的话,诉讼费按比例收都是好几万元,加上房产封存、担保等一系列费用,单是诉讼门槛就要十几二十万元。”
律师们普遍认为,就算法院判决强制过户,也还有很多不确定性,买方维权成本会很高,风险太大,商谈赔偿一个合理的违约金或加价可能是更好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