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称,购房款是压岁钱寄存在父母处
对于父母再一次的起诉,小董辩称,父母想要撤销购房款的赠与,但已经超过了1年的诉讼时效,而购房款是自己从小到大的压岁钱、零花钱等,一直寄存在父母那里,由他们代为保管和理财增值。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小董称购房款是自己的压岁钱,但没有拿出相应的证据。董先生夫妇出资给儿子买房,应当认为是对子女的赠与。在双方协商解决纠纷过程中,小董言语出格,有悖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对父母身心造成伤害。法院判决,小董败诉,偿还父母300多万的购房款。
一审判决下来后,小董曾跟父母达成和解协议。在和解协议中,董先生夫妇同意拿500多万回购小董的房子。也就是说,除去小董需要归还的300多万购房款,父母还要给小董100多万元,但房子得过户到董先生夫妇名下。本以为事情告一段落,没想到小董并没有履行和解协议,而是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双方为了这套价值不菲的房子,闹了3年,家庭关系极度恶化,法院支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小董的上诉。现代快报(新华报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