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5日起,外地车在深圳行驶违反限行规定的将被处罚款300元人民币,记3分。深圳市交警局当天起对原特区外的“限外令”开始正式执法。
“限外令”指限制外地机动车在深圳当地行驶。4月15日起,深圳把龙岗、宝安、龙华、光明、坪山、大鹏的部分路段增加进了外地车限行的区域中来。4月15日至5月15日中的一个月内,深圳交警设置为过渡期。5月15日起,深圳交警将采取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开展查处,高峰期上路的外地车将按照冲禁令处罚。违者将面临300元罚款和扣3分的处罚。
据介绍,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车牌识别系统”等监控设备监测到非深号牌载客汽车在限行道路有行驶记录的,自第三次起依法处罚,罚款300元,记3分。曾经在原特区内用完两次免罚机会或是被处罚过的,在原特区外的限行区域、路段依然有两次的免罚机会。每辆外地车一个工作日在限行时段在多条限行路段被多次记录的,交警部门只做一次违法记录,只处罚一次。
同时,外地车每月仍然可以通过深圳交警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方式每月申请一天在限行时间、限行区域内行驶。
据此前交警部门介绍,2015年年初在深圳行驶的“本地化使用”外地车共7.4万辆,年底增长至11.06万辆,增长了48.7%。照此增速,2018年初,深圳路网将提前承受360万辆小型汽车的交通压力。(记者 郑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