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学银向记者展示就医时资料 摄/记者 冯明文
4月29日,回学银和其儿媳妇在王某就读的学校门口抱住王某大腿,这一幕被人拍下后,王某将照片发到网上 网络图片
法制晚报讯(记者 朱顺忠 冯明文)近日,一组安徽省蚌埠市高三男生王某在校门口被老人抱大腿的照片在网上热传。将照片发至网上的当事人王某在微博中称,自己是扶老人做好事,反被对方起诉至法院,“他们眼看要败诉,就来纠缠”。
事情真相到底如何?《法制晚报》记者调查发现,老人摔伤一事发生在今年1月25日。老人认为自己的摔伤是因为从公交车上下车的高中生王某绊倒自己所致,但王某并不承认老人摔倒是自己绊倒所为,称自己是做好事主动扶老人。为此,老人将蚌埠市公交公司和王某及其监护人全部起诉至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老人称,起诉是为了让法律证明自己没讹人;王某的母亲则称,案件已在开庭办理,不会接受采访。
老人车旁摔伤起诉高中生
近些天来,74岁的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解放街道马村村民回学银一直在等法院的第二次庭审。因为他一纸诉状,把蚌埠市公交公司、高中生王某及其监护人父母起诉至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该民事起诉状要求被告赔付原告医疗费、救护费、外购医疗器具费、护理费及营养费等共计11万多元。
4月28日,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但这次开庭并没有宣判。回学银告诉《法制晚报》记者,自从今年1月25日事发至今,他每天不但要承受因摔伤带来的身体疼痛,还要承受被人误解的痛苦,他称,“我真没讹人,说我是碰瓷讹人我很委屈,我起诉是不得已,就是想通过法律手段来为自己讨个说法”。
回学银回忆说,今年1月25日早晨6点多,他因要乘坐公交车去市区内打零工,在蚌埠市解放二路长城医院站等公交车,当112路公交车进站时,他追至车门时被从这辆公交车上下车的蚌埠市一高中生王某绊倒,因此被摔伤。关于摔倒后的细节,他说,“我被他绊倒摔在地后,他主动上前扶我,但他一人无法扶起我,后在他的两个同校学生的帮助下我才被扶起。之后,他要离开,我想抓住他的手不让他走,但没抓住。”
公交车监控未拍到当时画面
回学银告诉法晚记者,摔伤以后,他住进了医院,被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伤残等级经过安徽省天平司法鉴定所鉴定,行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构成八级伤残,护理期为伤后150日,营养期为伤后180日。为此,回学银花去4万元左右的医药治疗费。
回学银的小儿媳马兰对王某关于她公公是碰瓷讹人之说非常气愤。她告诉法晚记者,事发当天下午,她就到学校找到了王某,“王某见到我就给我道歉了。可没想到后来他又不承认了”,她认为,之所以王某反悔又不承认绊倒之事应与他家人看了相关视频有关。
马兰称,事发第二天,为弄清事实和寻找相关证据,她和王某的父母及爷爷等人去看了事发当天公交车上的监控视频,监控视频只看到王某和她公公出现在同一画面,也能看到跌倒,但确实看不到是否被绊倒的细节,现场的其他监控视频由于被公交车挡着也没有拍到当时的画面。
马兰认为,尽管视频没有拍到被绊倒的画面,“但王某也不能说不承认就不承认了,更不能发微博说我们一家是碰瓷讹人的,这一点让人无法容忍。”
男孩将“抱大腿”照发网上
庭审次日,也就是4月29日,马兰和公公在王某上学的校门口见到王某,两人追上前去,各自抱住王某一条大腿,坐在地上,王某只得站在原地。由于正值入校时间,这一幕被很多学生围观,有人拍下了现场照片。
当日,王某发了一条微博:“照片中的男孩是我本人,2016年1月25日早上6时半左右,老者跑向前门时摔倒,我正好下车看见老人摔倒,上去扶时被老人抓着不放,后我被起诉到法院,本月28日庭审他们眼看要败诉,就来到三中门口叫嚷,今天早上我妈送我去学校,在校门口遭到老者和儿媳妇的纠缠和公开辱骂,损害我名声。”
对于王某发微博称自己是扶老人做好事之说,马兰称,不但他不是做好事,“他发微博把我们说成碰瓷者,通过网上大量转发,其实是损坏了我及家人的名声。”她接着说,其实事发第二天,也即1月26日,在双方共同看过监控视频后,当着警察的面,“王某的爷爷说双方都有责任,并问了医药费花了多少钱,当时花了3万多,王某的爷爷只愿意给1.5万元,但由于我家人说得商量,王某的爷爷说不同意就算了,所以赔偿的事没谈成。”
老人4天后出院 自称不缺钱
回学银摔伤以后,在医院只住了4天就匆匆出院,谈及此事,他眼泪直流。回学银说,他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别人说他是碰瓷的,“有谁碰瓷不住院住几个月,有像我这样只住4天院就出院的碰瓷者吗?有像我这样主动报警还让人走掉的碰瓷者吗?”
马兰接过话茬对法晚记者说,自从王某发出自己是做好事主动扶老人的微博之后,她在网上每天都能看到有些网民对她和家人的质疑和谩骂,特别是事情前期被媒体报道后,“有网民认为我们家里穷,是碰瓷的想讹人。但实际上,虽说不上富有,但也有饭吃,我家并不穷。”
据她介绍,她和公公所在的村正在拆迁,只她一个人就因拆迁置换了一套300多平方米的房子,而她的公公一个人也因拆迁置换到100多平方米的房子。谈及拆迁,她还称,正是因为忙于拆迁的事,今年公公的医保忘交了,而此前公公年年交医保从没少过。
马兰说,“有不少的网民老发些说我们是碰瓷的之类的评论和帖子,有的还人肉搜索我家。”
其实,回学银摔倒之事,除网民通过网络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外,共青团中央的微博也对此事进行了点评,认为法院会依据证据作出公平裁判,如对方确实无理取闹,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应及时报警。
对此评论,马兰称,团中央的微博点评没有问题,评论说如对方确实无理取闹,“我们没有无理取闹啊,我们就是报警并起诉了,我们就是相信法律,要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王某即将高考
母亲拒绝回应
在马兰看来,公公摔倒受伤,如不是有两个有爱心的好学生把公公扶起,并及时拨打120,公公就不能被及时送到医院救治,如果不是通过这两个和王某认识的同校学生,也就无法及时找到王某。
为此,她和家人在事发一周后,也即2月2日,把一面写有“爱心少年显美德、真心帮扶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学校,及时送到这两位爱心好少年手中。
她还称,公公摔倒受伤之事,要说也并不是多大的事,考虑到王某正在上学,也不想把事情闹大,怕影响了他学习,可从公公住院至今,王某家人一次也没有来看望过,事情闹成起诉是没办法的事。关于马兰的诸多说法,5月12日,《法制晚报》记者致电王某的母亲谷某,向其求证,谷某称,“这事情法院已在审理,我不想多说什么,一提采访我就紧张,孩子快要高考了,不想影响他,所以不愿接受任何采访。”王某的代理律师、蚌埠市明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在勇也向记者表示,现在案子法院已在办理,不会给媒体说什么,要说的话只在法庭上说。
在回学银向法院递交的民事起诉状里,曾把蚌埠市公交公司作为第一被告起诉,理由是蚌埠市公交公司当班司机在公交车进站时有责任有义务观察车外的情况后,选择恰当的时机开门下车,而司机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导致同样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的乘车人王某在开门下车的一刹那伸腿绊倒原告。
对此,蚌埠市公交公司方的辩护人许姓律师认为,不管回学银是被王某绊倒还是回学银自己摔倒,哪种结果都与公交公司无关,因此,公交公司在这个案件中没有责任。
稿件统筹/朱顺忠
本版文/深度记者 冯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