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返租,只赚不赔?
据上述业主代表提供的与桐乡经营管理公司签署的《委托经营合同》补充协议和《桐乡世贸中心商铺(位)委托经营合同》显示,桐乡世贸中心开业之日3年内,业主不向世贸经营管理公司收取费用,3年后业主向世贸经营管理公司每半年收取一次经营保底回报收益,即每年可获得总合同房价款的10.6%。另外,如市场经营回报高于10.6%,则高出的部分业主可与世贸经营管理公司按比例分成。具体标准为:购买4套以上铺位业主与公司可按8:2分成;购买2套以上铺位业主可按6:4分成;购买1套铺位业主可按4:6分成。“虽然产权证已经下来了,但是合同上的收益回报却一直拖欠,而且现在房子也不腾退给我们。”桐乡世贸中心一期业主代表说。
同样以全款购房的三千多位桐乡世贸中心二期业主则没有一期那么幸运。由于二期业主的购房合同并非如一期业主一样所持有的是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是《商铺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以产权证的办理希望渺茫。但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二期《商铺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第2条却提到,如果二期业主选择将商铺返租给世贸经营管理公司,3年后则可将《山谷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业主缴纳的商铺使用权出让价款将抵作购房款;第7条还显示,如业主选择将商铺返租给世贸经营管理公司,还可获得全款价格的18%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