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影视中心出品的反腐剧《人民的名义》正在热播,可以说是盛况空前、好评如潮。但近日有些网友提出不同意见,觉得剧中的警察没有一个正面形象,这是成心“黑警察”。(2017.04.08来源:长江日报)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这是香港警匪片片头经常可见的提示。最近,被誉为尺制最大反腐败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敢闯禁区,揭露深刻,描写大胆,现实性强,涉及的人物众多,反腐败矛头直指副国家级人物。同时,根据现实案例和剧情需要,剧中人里有极少数“害群之马”的警察,这本来是影视剧艺术作品中的特定人物,可是,一些警界人士对此敏感。不过,质疑归质疑,千万不要牵强附会,疑神疑鬼,对号入座。
《人民的名义》能够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原因在于它触及当代政治生活中的腐败无处不在,腐败分子的形形色色,反腐败斗争的惊心动魄,其目的是充分展示我们党反腐败的坚定决心。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腐败问题不是仅少数部门存在,在反腐败斗争的现实生活中,不少“大老虎”、“小苍蝇”东窗事发前都是共产党员、公职人员身份,壮士断腕刮骨疗毒清除腐败毒瘤,正是彰显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如果电视剧等反腐作品中有个别省市县长、省市县党委书记、一两个警察、法官或者其他什么人涉腐,这些人都去对号入座讨说法,那文艺作品还怎么写?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是艺术化了的现实,文艺作品来源于生活,同时又高于生活。电视剧中的人物设置、矛盾冲突是根据剧情需要确定。歌颂与批判,赞美和揭露相辅相成。电视作品允许评论才经得起检验,正如该电视剧导演所说,“本来创作这部剧就不是要以好和坏来给人贴标签,所以不要过度去解读、或者片面解读。”人民警察火眼金睛洞若观火,一定会明辨是非,观众也应该客观公正审视电视剧,而不是吹毛求疵,同时,还要防止极少数人故意起哄挑事,挑拨离间警民关系,故意制造思想混乱。
(谢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