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彪
2016年,86版电视剧《西游记》片头曲作者许镜清将某家科技公司起诉至法院,许镜清以该公司在网络游戏中使用剧中乐曲侵犯著作权为由,要求对方赔偿160万元,记者18日从石景山法院获悉,法院判决作曲家获赔17万余元,目前该案判决已经生效(4月19日《新京报》)。
连日来,人们在深切缅怀86版《西游记》导演杨洁的同时,也引发了对这部经典之作的追思和怀念。作为86版《西游记》前25集中所有音乐作品的曲作者许镜清,其享有著作权的《西游记序曲》《猪八戒背媳妇》入网游侵权案,同样受到了人们的关注。目前,虽然维权官司胜诉了,但许老仍表示“让我很失望,侵权者很高兴”。在他看来,如此具有影响力的作品,这样的获赔,远远不能弥补其版权价值,更无法对侵权者起到震慑作用。
也许在一些人看来,17万余元的侵权获赔已经不少了,许老先生为何还“很失望”,难不成是为了名和利?显然,这是一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误解。首先,86版《西游记》的音乐不是可以用钱来衡量的,其价值是无限的,多少钱都不可能买到像《西游记》音乐如今这样的影响力。正如许老先生说,过了三十年大家还这么喜欢,大家的喜爱与认可就是最大的酬谢。其次,早在三十年前,86版《西游记》开播,其每首曲目都已“名满天下”,如今许老年过七旬,何来争此虚荣?第三,网游是一个多金的行业,其商业价值和侵权程度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对网游公司来说,十几万的赔偿就是个“白菜价”。
判赔“白菜价”的结果,当然会伤害词曲作家的心,更会挫伤他们继续创作的热情。早在2011年,高晓松、张亚东等音乐人起草《致音乐界同仁书》,称他们失去了依靠音乐版权收入再生产音乐的阵地,导致行业凋敝、人才流失、梦想破灭、尊严全无。这并非无病呻吟,而是非常严峻的现实。特别是不少音乐类节目中的歌曲改编或翻唱,涉及版权问题比较普遍。而维权成功者,仅仅是九牛一毛,有的即使获赔,也往往微乎其微。就连许老先生这样的名人,在与一些网站交涉版权时,一网站竟只付给了2.7元。这不得不令人感慨:如此“白菜价”的侵权成本,如何遏制侵权行为、保障创作者的权益、维护文化的尊严?
捍卫音乐知识产权,“敢问路在何方”?显然,除了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外,关键还需引入惩罚性赔偿,这样才能真正保护著作权人权益,对侵权者产生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