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新网报道,P2P平台美贷网涉嫌非法集资案,5月4日在深圳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美贷网前法人代表沈威、财务总监王景两名被告出庭受审。而美贷网创始人谷卓恒仍然在逃。而此前,已有两位高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各处罚金20万元。
据多家香港媒体报道,沈威5月4日在庭上声称,与谷卓恒已于2012年协议离婚,与美贷网非法集资活动并无关系;王景在庭上表示,她只是普通财务人员,财务总监乃是虚衔,一切听从谷卓恒指示。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据媒体报道,沈威是谷卓恒的夫人,曾担任美贷公司的法人代表。2012年7月,谷卓恒等人在罗湖区彭年广场大厦44楼筹备成立深圳市鼎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美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通过互联网设立了“美贷网”、“信达财富”、“中融资本”等P2P融资平台。上述三融资平台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开宣传,承诺年化10%至20%的利息回报吸收不特定人员的存款,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支付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有投资者的投资款转入深圳市鼎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前法定代表人沈威的私人银行账号。
2015年初,全国多地的数百名投资人齐聚深圳,向“美贷网”索要钱款,牵出“美贷网”实际控制人谷卓恒涉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此前检方审查查明,美贷公司于2014年11月21日终止提现,于2015年2月人去楼空。“美贷网”报案人数350人,“美贷网”累计充值金额9.6亿元人民币,未提现4.7亿元;“中融资本”累计充值金额3.45亿元,未提现0.8亿元;“信达财富”累计充值金额11亿元,未提现3.4亿元。
警方立案调查后,多名涉案人员陆续被抓获归案,包括“美贷网”董事长助理王雪华、法定代表人郝建国、“美贷网”财务总监王雪以及沈威。
2016年,罗湖检方经审查对“美贷网”董事长助理王雪华、法定代表人郝建国提起公诉,指控两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雪华作为涉案公司老板谷卓恒助理及行政经理,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涉案平台的发标以及相关财务管理等经营管理工作,起主要作用,被告人郝建国担任涉案的深圳鼎和资产公司、美贷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人员招聘、行政管理工作,还负责协助天津、浙江的相关涉案公司筹建,同样起主要作用,二人均系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鉴于涉案资金巨大,并造成众多投资人本金无法返还,一审判决王雪华、郝建国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两人均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一审判决出炉后,两人提起上诉,2016年9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裁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驳回两人上诉,维持原判。
而美贷公司实际控制人谷卓恒,则被警方网上追逃。
平台跑路后,有消息称,美贷网的实际控制人谷卓恒被曝已经潜逃美国。据报道,内地出入境记录显示,谷卓恒2015年2月25日从内地出境后,再无入境记录。有消息称,他曾在香港生活一段时间,又频繁往返泰国曼谷与香港之间,后来更逃往美国。
据报道,在此期间,谷卓恒在香港抛售股票套现,变现金额在600万港元左右。有投资者认为,谷卓恒上述两行为所涉资金,皆是由美贷平台融资,实属受害人投资资金。
据香港《星岛日报》9日报道,公安部已将谷卓恒列入“天网行动”的搜捕名单,国际刑警组织已正式对谷卓恒发出红色通缉令,在全球范围内展开缉捕,其中包括香港。报道称,红色通缉令是国际刑警组织成员要求他国协助侦查犯罪时发放的最高级别紧急通缉令,有效期为5年,可续期,直至缉拿归案为止。换言之,参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外国警方都有责任拘捕他,并引渡回中国。香港《大公报》称,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曾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公布多名经济犯罪及贪污案件逃犯,其中不少人已经归案,相信谷卓恒亦难逃法网。
资料显示,谷卓恒原名谷建红,早在2007年时,其在北京涉嫌伪造贷款资料,向某国有银行骗取1.198亿元的贷款,并遭到银行起诉。
而沈威同样涉嫌一起深圳培训学校跑路案件。据当时媒体公开报道,“2010年,沈威以帮助儿童家长打造网络童星为名,以深圳市星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壳,承诺家长可以为孩子打造一条耀眼星途,最多时收纳了近90位学生,最终公司人去楼空,家长集体维权,并在当地派出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