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业绩不达预期,再好的题材都可能烟消云散。
A股上市公司半年考正迎来最后的冲刺阶段。截至8月20日,沪深两市共有1004家公司发布了2017年半年报,接近上市公司总数的三分之一。同时,有2483家公司发布了2017年上半年业绩预告,其中有54家出现业绩预告变脸(向下修正),成为此轮财报披露的“黑天鹅”。
与以往相比,此轮业绩变脸公司呈现向中小板、小市值、次新股集中的态势。有分析人士表示,业绩预告与最终报告有所差别也属正常,但个别公司预告与实际差别过大,甚至出现盈亏逆转,就有违背市场规范运作原则之嫌,也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大特征:中小板、小市值、次新股
以往的业绩预告变脸,多与公司所属行业变化有关,而在此轮财报披露中,中小板、小市值、次新股成为“变脸”公司的特征。
先来看“中小板”,在54家业绩预告变脸的公司中,来自中小板的公司多达43家,其余公司中,8家来自创业板,1家来自沪市主板。如果把范围缩小至“变脸并首亏”,12家公司中则有10家来自中小板,1家来自沪市主板,1家来自创业板。
如8月19日发布半年报的希努尔(002485,股吧),公司当期实现营业收入3.57亿元,同比增长1.73%,实现净利润-2320.25万元,同比下降185.07%,与其在7月8日发布的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亏损1500万至2500万元”的表述相吻合,但与一季报时预告的半年度业绩相差明显。
4月26日发布一季报时,希努尔曾预计上半年净利润变动幅度为-100%至-50%,净利润变动区间为0至1363.72万元,虽然预期业绩下滑,但还不至于亏损。而到了7月,公司却宣布首亏,最终披露的财务数据更是靠近修正后的预测下限。
其次是“小市值”,从统计数据来看,业绩变脸的公司市值普遍比较小,54家公司平均市值为85.09亿元,中位数为49.21亿元;首亏的12家公司,平均市值仅为56亿元,中位数不足46.49亿元,仅有1家公司市值超过百亿。
青龙管业在4月24日披露的一季报中预计上半年净利润变动区间为915.04万至943.64万元,变动幅度为1500%至1550%,业绩明显改善。受此消息影响,公司股票4月24日至26日连续三天大涨,区间累计涨幅高达23.96%。然而,7月14日公司却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直接宣布上半年预亏4270万元至4295万元,股价应声直落,连续两个跌停。
次新股业绩预告“变脸”的情况同样突出,54家业绩预告变脸的公司中,有14家为2016年以后上市,占比25.63%;其中8家为2017年以后上市,占比为14.81%。首亏的12家公司中,则有2016年7月28日上市的超讯通信。
应对之策:审视公司抵御行业风险能力
为何此轮业绩变脸公司集中出现中小板、小市值、次新股之中?有市场人士分析称,这与当下经济环境不无关系,这些公司的行业地位尚未确立,一方面在行业巨头的进攻下,面临日趋白热化的竞争,另一方面,资本市场也不会像过去那样提供“非常便捷”的融资、并购工具,公司没法用并购手段“鲤鱼跳龙门”。
例如,上半年亏损1.35亿元的人人乐(002336,股吧)解释说,业绩下降主要是受经营成本费用上升、电商冲击、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客流下滑,销售收入及盈利水平持续下降超出预期,同时,对前期计划关闭的门店进行了损失预提。上半年亏损2596.72万元的北玻股份(002613,股吧)则表示,控股子公司天津北玻由于客户原因,部分大额玻璃订单推迟提货。同时,供应商由于环保标准要求提高,供货延期,影响了设备的整体生产进度,致使公司订单延期发货。上半年亏损628.9万元的通合科技(300491,股吧)表示,公司向新能源车方向进行市场开拓和销售推广,上半年投入约1400万元,但效益尚未明显显现,加之国家电网电动车充电站投资力度下降,以及部分下游客户受新能源车补贴政策调整影响较大,导致公司充电桩及电动车车载电源业务收入降幅较大。
不难看出,这些公司所在行业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变化,由于公司实力有限无法有效抵御行业变化风险,只得接受业绩下滑的局面。与之相比,一批化工、造纸、煤炭、有色等行业公司,却因市场需求回暖而收益明显提高,甚至大幅向上修正业绩。
例如,中煤能源在发布今年一季报时还低调表示,努力实现公司盈利稳中有增。在7月25日发布的上半年业绩预告中,其预测当期净利润为15亿至18亿元。原因是上半年经营继续保持平稳,公司业绩明显提升。
事实上,行业转向导致相关公司业绩增减本是正常波动,但有些公司前后预测差距过大,不禁让投资者怀疑其信息披露的审慎度。例如,贝因美4月28日披露一季报时表示,预计上半年净利润同比扭亏为盈,为2000万元至5000万元。而在7月14日的业绩修正公告中,其预计上半年净利润为亏损3.5亿至3.8亿元。
从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可以看出,贝因美今年1至5月即亏损3.29亿元,且无充分证据表明6月份能使上半年整体业绩扭亏为盈。为此,浙江证监局认为其预测不够审慎,相关人员未勤勉尽责,并对公司及多名责任人予以警示。
有市场人士认为,上市公司在进行业绩披露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另外,投资者也应提高防范意识,当公司所处行业发生变化时,应理性判断其抵御风险能力,而不是简单相信业绩预告。